鼓楼区人大
 
 
当前位置:
人大概况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2013年3月,南京市区划调整,原鼓楼、下关两区撤销,成立新的鼓楼区。4月28日,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鼓楼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434名。

     2016年11月24日,鼓楼区选举产生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376名。2017年1月7日,鼓楼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领导机构,通过成立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两个专委会。2020年1月6日,鼓楼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成立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等两个专委会。

     2021年12月1日,鼓楼区选举产生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386名。2022年1月8日,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领导机构。通过区第三届人大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各国家机关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 区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大会闭会期间,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 区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研究室,以及预算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资源城市建设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台事务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以及区内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等机构。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是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在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员会以及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