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建萍 2015年1月9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区域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着力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努力在两院融合新起点上实现鼓楼检察新发展,为争创首善之区、建设幸福鼓楼,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多项工作受到群众赞誉和上级机关肯定,集体和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48次。 一、突出执法办案中心地位,强化职能履行,维护公平正义 牢固树立主责主业意识,全面行使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促进平安鼓楼、法治鼓楼和廉洁鼓楼建设。 加大打击力度,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积极应对社会转型期治安形势的严峻挑战,不断完善内部联动、快速反应处置等工作机制,强化审查批捕和控诉犯罪职能的履行,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平安与和谐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59人,提起公诉1009人。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两盗一骗”犯罪等专项行动,分别办理案件155件168人、64件78人;对重特大恶性案件坚持关口前移、引导侦查、从重从快办理,依法批捕了乔某跨区域杀人碎尸案、12•5恶性抢劫杀人案;成功追诉了近年来发案频率高、查处难度大,利用交友软件在网上组织卖淫的多起涉众型团伙案,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狠抓标本兼治,提升反腐肃贪实效。围绕认真落实反腐败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建成省级示范办案区,强化信息引导侦查,促进侦查方式转变,提升查办职务犯罪能力。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4件25人,其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2人,500万元以上4人。立足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查办国企人员犯罪7件7人,查处了累计金额达1.84亿元的某石化公司孙某特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挽回经济损失2亿元。突出查办城市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在省、市、区住建系统及拆迁领域查办案件13件13人。严肃查办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犯罪案件,查处徇私舞弊少征税款和徇私枉法等案件3件4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办案中,坚持惩防一体、注重以案促防,大力开展预防调查、类案分析,在拆迁、住建等重点领域发出检察建议9份,推进制度建设9项,在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个案剖析会12场,受教育700余人,扩大了反腐倡廉的社会成效。 严格开展监督,筑牢公正司法防线。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在案件审查中,因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决定不批捕87人、不起诉26人;扎实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辖区侦查机关办理的案件进行立案监督9件,纠正漏捕2人、漏诉3人,纠正违法8件,5件案件被评为全市侦查监督等业务条线十佳。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强制措施9人;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收监执行原任省、厅、处职罪犯4人。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全年受理监督案件3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4件;开展打击虚假诉讼1专项活动,会同公安机关成功追诉涉案金额逾千万的蔡某等人虚假诉讼案,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 二、狠抓服务大局首位任务,参与社会治理,优化发展环境 围绕区域发展重点,紧贴中心工作履行检察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突出重点领域稳控,全力护航青奥盛会。为保障青奥会期间良好社会秩序,成立刑事检控工作组,快速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出售出入境证件案;协同公安机关开展外国人居留情况专项排查,处罚12名外籍人员、驱逐1名外籍罪犯出境,消除了治安安全隐患;建立风险研判、诉访分离、联合处置等信访应对机制,妥善处置集体访、告急访27件次,成功化解息诉多年信访积案9起;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建议处罚社区矫正罪犯26人次、撤销缓刑3人,促成全市首个艾滋病犯关押专区的设立,解决相关执法难题;突出护航青奥的政治责任,抽调干警3200余人次参与环境专项整治和治安大防控工作,认真履行保障任务,营造良好赛事环境。我院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基层检察院,被推荐为南京青奥会表彰奖励市级先进集体。 加强涉企案件办理,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将服务企业作为服务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健全涉企案件“专门化”办理机制,妥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侵吞企业资金,以及危害企业健康发展等案件81件118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针对创新型企业密集的区域特点,成立南京知识产权保护联盟鼓楼分会,会同工商、科技等行政机关成立执法协作小组,开展法律沙龙、庭审进园区、科研人员签名承诺等活动,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加强案件原因分析和对策研究,向相关企业和主管部门发送调研报告和检察建议5份,对完善行业管理、防控经营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上半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得到充分肯定。 健全两法衔接2机制,致力维护民生民利。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加速推进两法衔接,着力解决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打击不力等问题,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障合力。主动与渔政、水利、长航公安分局等沿江执法单位配合协作,统一执法尺度和案件移送标准,首次办理了非法捕捞长江渔业资源、盗伐江边林木,以及案值达千万元的特大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共计18件35人;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长江生态保护工作并联合撰写专题调研报告;牵头与区食药监局等执法机关会签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协作文件,并会同区公安机关主动出击,积极查办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保健品的案件32件36人,其中包括用工业盐冒充食盐的跨省特大产、供、销团伙案,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 三、强化改革创新第一动力,培育特色亮点,提升执法水平 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外部协同和内部管理机制,为检察工作增添活力。 发挥专业引导,努力推动社会自治。坚持以专业化工作带动社会各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推动实现社会协同自治。以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为载体,推进行业预防分会3和国有单位预防主体作用的发挥;对南医大二附院南扩等11个重点民生工程开展专项预防,新增南京朗驰集团等8家检企共建单位,开展预防宣教90场,近万人接受教育。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别办理程序,依托“青雁”青少年维权中心4专业社工队伍,对20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化心理疏导和矫治工作,促使被帮教对象迷途知返、及时回归校园和社会,其中1人考取大学。联合学校、社区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法制夏令营”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受教育未成年人近3000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评为区十佳“巾帼文明岗”。 打造智慧检察,大力提升执法质效。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自主研发“一体四翼”的智慧检察系统5,对审讯、接访、出庭公诉、警务等执法活动实现远程可视化以及互动指挥功能,增强了领导对一线办案的亲历性和指挥决策力;通过可视化系统对执法活动形成音视频和文字信息库,便于各执法部门根据办案需求及时采集运用,促进了各诉讼环节的协同配合,有效提升了执法质效;通过全高清视频使执法活动全部置于镜头之下,有效促进办案人员严格依法文明执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涉案人员潘某专门写来感谢信,对我院侦查部门干警规范执法、人文关怀表示感谢。 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打造实体、网上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群众需求的良性互动,以公开促公信。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发布重大检察信息,上传终结性法律文书192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081条,供当事人及辩护人、代理人在线自助查询;开通检察服务网络预约平台,为群众预约检察长接待、律师辩护代理和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提供便利;先后邀请60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月、开放日等活动,在街道社区举办“检察面对面”等检务宣传活动9场,促进检务公开实质化,增强社会监督的有效性。 四、围绕检察人才基础地位,打造过硬队伍,保障公正执法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能力、转变作风,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优良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切实践行为民宗旨,转实执法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问题导向,践行“三严三实”,坚持班子带头,带动全员参与,取得阶段性成果。修改完善规章制度19件,制定整改措施50项,“三公”经费支出和会议、发文数量大幅下降。围绕改进为民服务举措、弘扬全民守法意识,整合便民服务职能,成立“社群工作部”,通过派驻社区检察官、开通检务110直通车,上门开展接访、宣教和咨询活动,在社区设立“电子检察工作站”,方便群众更好地获取检察服务和法律资源,传递法治建设正能量。通过办案活动促成建立全市中小学生午餐招标制度,被评为区“为民办实事”十佳典型案例。 着力加强人才培养,夯实执法根基。结合司法改革精神,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学习日制度,邀请11名专家学者来院开设讲座,参学干警1500余人次;安排干警到执法、信访和社区一线接受锻炼,加强实战性岗位技能培训和业务竞赛,不断增强履职能力。5名干警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评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入选市院“百人计划”和检察理论人才规模均位居全市基层院第一,1人被评为区“十大女杰”。检察文化建设在省市获得各类表彰10次,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58篇,并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 严于开展内部监督,促进廉洁从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开展执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在各部门选聘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定“十项廉政纪律”和“行为失察追究办法”,筑牢制度防线。坚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定期组织学习廉政纪律、发送廉政短信,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引导干警管好心中的“老虎”,对办公办案活动、执行青奥会期间工作纪律等开展检务督查活动16次,确保办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积极拓宽联系渠道,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上联络平台,设置了法律咨询、活动邀约、检察信息、意见征集等专栏,为其在闭会期间视察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方便;完善常态监督机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执法工作,认真快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开展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座谈等活动12次,与区人大幕府山街道代表组签订定向定点视察工作协议。同时,我们还定期向代表委员发送检察手机报,实行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对口联系等制度。一年来,我院的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对长期以来关心和帮助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参与检察改革的力度还不够,破解改革难题的能力有待增强;二是办理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不多,执法办案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三是通过执法办案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服务发展大局的手段还不足,对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还不够。对此,我们将加强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院将把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追求法治精神、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题,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主线,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全面参与推进依法治区,为首善之区、幸福鼓楼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惩处犯罪与强化法律监督相结合,忠实履行职责。更加突出执法办案的中心地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肃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聚焦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强化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对接和监督,积极健全“两法衔接”机制,认真查办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案件,探索在生态安全、国有资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促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二、坚持机制改革与规范执法相促进,彰显司法属性。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和改革试点任务,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完善法律监督和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办案责任制改革,推进责、权、利相统一的主任检察官制度试点工作;整合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和刑事检察的机构设置,实现工作统筹、资源统合和指挥统一;编撰实施《执法标准化手册》,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建立违法干预办案备案报告机制,健全履职保障机制;争创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办案机制创新和执法能力提升的新路径。 三、坚持履行职能与保障发展相契合,优化服务机制。以检察职能、执法办案为切入点,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和社会化双轮驱动,充分发挥五大行业分会作用,更好地帮助行业、系统筑牢制度笼子,防范职务犯罪,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等涉企类案件专门化办理机制,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企业提升自主保护能力,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社区检察官机制,发挥电子检察工作站的服务和宣传功能,引导群众信守法治、遵守法律。 四、坚持职业操守与业务素能相并重,打造过硬队伍。围绕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尊荣感,大力开展职业操守、职业良知和廉洁从检教育,积极培塑先进典型,引导干警勇于担当、坚守公正、严格司法;瞄准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依托区域高校教育资源优势,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力争培养一批专家型人才;加强检察官职业规划设计,突出青年干警培养工作,增强对疑难案件、新罪名案件及复杂问题的处理能力,促进实务水平与理论素养的全面提升。 五、坚持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相并行,确保监督实效。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努力提升接受监督的实效。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定向定点视察等监督机制,妥善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充分运用代表委员联络平台,积极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促进司法民主。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民互动,依托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和电子检务等新媒体手段,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给检察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改革创新、务实进取,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注释 1、虚假诉讼: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采取虚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司法机关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和调解的行为。虚假诉讼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妨害了正常的司法活动秩序,影响了司法权威。实施该类行为的人员往往具有一定的法律、财会、金融等专业知识,反侦查能力较强,手段隐蔽,查处、打击难度较大。 2、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即行政执法机关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工作机制。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主要是指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检察机关是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的重要建设者和监督者,依法对两法衔接情况行使监督权,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3、行业分会:为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鼓楼区预防职务犯罪协会的基础上,根据协会会员单位的不同性质特点,分别设立高校、医疗、金融、国企和非公企业五大行业分会,充分发挥行业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形成适合行业特点和需求的预防工作体系。 4、“青雁”青少年维权中心:全称为鼓楼区青雁青少年权益保护中心,成立于2013年12月,是由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南京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与鼓楼区民政局、教育局合作设立的公益机构,现有司法社工3名。中心成立以来,致力于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开展个案辅导和专业社工帮教,为未成年受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同时面向中小学、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5、智慧检察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精神,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规范化水平,针对内部信息流转不够畅通、协作不够紧密等问题和两地办公带来的不便,自行研发的“一体四翼”科技强检应用系统。“一体”即全高清办案指挥与监督管理系统(包含数字接访、数字审讯、数字出庭、数字警务四个子系统),“四翼”即移动检务通、网上检察为民中心、电子检察工作站和监所期限通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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