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4-01-09 12:12 浏览次数:

区人民法院院长 衡 阳
2014年1月8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现代化服务型法院为目标,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新法院筹备和机构人员融合为契机,充分履行司法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全年,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798件(其中含旧存案件1160件),结案14079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达203件,在全市主城区法院中位列第一,圆满完成了审判执行工作。区法院被省高院记集体一等功。
    一、充分履行职能,强化审判管理,大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坚持依法审判、公正司法不动摇,为“美丽鼓楼”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理念,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96件,判处罪犯751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18人。将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审结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市首例刑事和解案件1。依法对陈评等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等涉众案件进行了公开审判,有力维护了区域稳定。发挥民事审判定纷止争功能,审结婚姻家庭、侵权、物业等各类民事纠纷4422件。强化商事审判,保障健康的经济运行秩序,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921件。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对违法高息、预先扣息等行为不予保护,审结涉金融案件、民间借贷案件1849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保障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87件。
    完善评查激励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把审判质量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扎实开展庭审质量、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机制“三评查”活动。共组织庭审评查132件,邀请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评查法律文书67件。通过开展庭审观摩、集中评查讲评、通报评查文件等方式监督审判执行工作。强化对发回改判案件的评查,逐案提交审委会研究,明确责任,确定案件质量格次。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注重提高审判效率,加快办案节奏。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双清”活动(清理积案和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和“三争”活动(争当“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标兵),全院干警办案数量显著提升,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达203件,有的法官月结案数达29件。
    强化流程节点管理,提升司法规范水平。将规范化建设作为管理重点,在梳理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出台《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定》、《刑事审判定案工作机制》等10余部规范性文件。科学合理确定审判组织职责,鼓励合议庭、审判长、法官独立办案、定案。加强案件流程节点控制,规范审限变更程序,严格执行审限变更审批权限。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力度,分管院领导包案负责,逐案落实清理措施,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率达96.43%。加强案件的动态监控和管理,对于以非法定理由拖延不结的,逐案通报。加强审判信息的发布、评析力度,每周发布《绩效指标周周报》,实现精细化审判管理。
    加强审判力量建设,夯实公正司法基础。坚持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不断充实一线审判力量,最大程度将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安排在审判岗位,全院从事审判执行工作人员占干警总数的83%,在全市基层法院位居前列。加强司法业务培训,共举办、参加各类业务培训547人次。强化司法调研,一篇论文获全国法院系统第25届学术讨论会优秀奖。加强对法官的职业保障,积极争取支持,落实法官加班工资等待遇。加大对审判辅助人员的考核管理力度,组织开展了书记员和法警岗位技能测试和技能等级评定,不断提高审判辅助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
    二、深化便民举措,保障群众权利,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增强司法为民的实际效果。
    消除群众诉讼障碍,细化司法便民举措。坚持依法立案,对简单的、一般性的民事纠纷迅速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释明工作。针对区域合并后新法院筹备期间受理案件的衔接问题,提前半个月启动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原两院管辖的所有案件,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当事人起诉不受影响。尊重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选择权,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解决纠纷途径,鼓励当事人选择速裁程序或者小额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深化便民措施,审判法庭和诉讼服务中心上班前半小时对当事人开放,并划定专门区域为当事人提供休息场所。开设“老年人审判巡回法庭”,对于涉及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的家事纠纷,全部走进社区开庭审理。依法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4万元。
    妥善审理民生案件,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在涉民生案件的审理中依法调整各方利益关系,实现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共审结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1227件。密切关注当前经济环境下餐饮企业倒闭浪潮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用足各种司法保全措施,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家庭关系,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1703件。尊重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对于审理案件时的中止、延期、审限扣除等程序性事项,依法及时告知当事人。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胜诉权益。建立执行曝光机制和执行悬赏机制,每周定期在法院外网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并联合江苏城市频道定期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努力破解“执行难”。加大对拘留等处罚措施的行使力度,共对16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有效推动了一批骨头案件的顺利执结。积极组织开展执行专项行动,2013年,共组织开展5次执行专项行动,执结当事人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案件36件。7月,组织20余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对拒不撤离龙凤花园小区的养元物业予以强制执行3;10月,组织全体执行法官和法警对拒不迁出水木秦淮街区的后街公司采取强制执行4,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消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作风。坚持轮流巡查机制,每天由院领导、部门领导对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和审判法庭的接待、开庭、调解、谈话等情况进行检查,每周通报巡查情况,对纪律作风不到位的现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健全作风投诉的受理核查机制,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三、主动延伸职能、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举措,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努力提升司法的社会认同度。
    延伸司法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支持行政机关合法的社会管理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共审结行政案件57件。充分发挥司法的评价和指引功能,通过典型案例和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共发出司法建议18份。其中,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和安全管理的司法建议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司法建议”,关于规范尸检告知手续和加强节假日医疗力量配备的司法建议受到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高度重视,并迅速反馈落实整改。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升司法工作透明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法院部署的“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5,全年共邀请10824名群众旁听了1425件案件的庭审,征求意见建议122条。活动受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的关注和采访。深入聚福园小区开庭审理系列物业纠纷案件,数百名小区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过程,有效促进了司法与民众的互动和互信。加大案件信息发布力度,在诉讼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提前三天发布开庭公告,对社会关注的案件提前在外网发布案情和开庭公告,并通过庭审直播、录播等方式及时让公众知晓案件进展情况,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
    坚持司法民主建设,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结合区域调整现实,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重新选任了217名人民陪审员。完善庭审合议机制,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发言权和异议权,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实效。关于人民陪审工作的经验做法分别在最高人民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人大内司委座谈会上进行交流,受到高度肯定。强化“网上诉讼服务中心”6建设,开通院长信箱,方便人民群众网上咨询、反映意见建议,促进法院工作的不断改进。扎实做好联络工作,组织全体院领导与区人大各代表团结对联系,安排全院中层以上干部与驻区59名市人大代表结对联络。积极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1件152人次。认真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座谈、走访和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政协委员意见32人次。
    拓宽司法宣传渠道,努力营造法治氛围。充分利用丰富的案件资源,积极发挥司法宣传职能,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全年共在各类媒体公布案例300余件。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善于借助新兴媒体宣传法治理念,利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平台发布微博100余条。其中,关于预防诈骗、防范社交性强奸等微博受到网友广泛关注和参与,取得良好效果。注重对十八大法治精神的倡导,区法院践行十八大法治理念的做法被《法制日报》头版予以报道。
    尊敬的各位代表,2013年,是新鼓楼区法院成立的第一年,我们各项工作所取得的一点一滴的进步和发展,都离不开大家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审判队伍的职业素质和司法能力与当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司法便民利民的举措与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决定,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加强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提高司法权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
    一是加强司法公正。全面开展庭审评查,充分发挥庭审对保证案件质效的关键作用,认真查明案件事实,做到认定事实清楚。推进审判组织改革,强化独任法官与合议庭的职责;强化法官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做到适用法律正确。进一步优化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切实抓好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等专项工作,做到审判程序合法。扎实开展定案把关机制评查,保障和提高审判质量,做到裁判结果公正。扎实开展裁判文书评查活动,进一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做到法律文书规范。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尊重当事人对诉讼程序的选择权,有效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进一步加强“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12368电话热线,方便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意见和建议;完善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不断扩大司法救助的受惠范围,让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妥善审理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以及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参与审判过程的权利,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完善执行统一指挥中心系统,落实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规范被执行财产的处置行为,让打得赢官司的当事人实现权益。
    三是提高司法权威。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司法宣传职能,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等有效方式,彰显法治精神。规范调解行为,坚决杜绝强迫调解、违法调解、虚假调解和以拖促调等行为,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明明白白的进行调解,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对裁判文书中说理部分的要求,强调在裁判中引入主流价值观;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案件和重点问题,加强议题设置工作,引导舆论宣传导向,引领社会风尚。积极履行法院社会责任,结合审判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维护公共秩序。
    各位代表,在我区全面开启“美丽鼓楼”建设的新征程中,法院服务科学发展、保障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的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相关用语及典型案例

    1、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全市首例刑事和解案件: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2013年3月8日,鼓楼区法院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该案系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南京市首例刑事和解案件。被害人杨某系被告人周某的二舅,双方因周某装修婚房一事等产生纠纷,后在共同参加一次宴会时发生冲突,周某将杨某的左侧鼻翼部分咬掉,经鉴定损伤程度构成轻伤。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鼓楼区法院结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和解”程序的规定,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促成双方就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周某一次性赔偿杨某经济损失10万元,杨某撤回附带民事诉讼并出具谅解书,请求对周某免予刑事处罚。鼓楼区法院在综合考虑周某自首、赔偿损失、双方和解并等情节的基础上,认为被告人周某犯罪情节轻微,判决其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该案的妥善处理体现了惩罚教育犯罪人和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实现了刑事和解的制度价值,为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刑事和解程序的正确适用提供了良好范本。
    2、陈评等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告人陈评、贺克营、王文、王均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270余名被害人,涉案金额1.6亿余元,目前已经造成被集资人损失1.4亿余元。鼓楼区法院结合“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要求,邀请了部分区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旁听庭审。为便于众多被害人和关注此案的群众了解案件审理情况,该案庭审过程通过网络同步直播,并安排一名法官就网民提出的问题现场答疑。由于准备充分,释法说理工作到位,案件审理得到绝大部分被害人的理解和肯定,维护了区域稳定。
    3、对拒不撤离龙凤花园小区的养元物业予以强制执行:因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南京龙凤花园小区业委会将管理该小区的南京养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至鼓楼区法院,要求该物业公司撤离。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限期撤离,判决生效后,该物业公司拒不执行判决内容。2013年7月23日,鼓楼区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法官、法警对养元物业进行强制执行,并邀请30余名公安干警和街道社区干部予以辅助保障。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员工拒不配合并百般阻挠执行行为,执行法官一方面对员工耐心沟通教育,另一方面对挑头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最终成功将养元物业撤离龙凤花园小区,并向该小区业委会办理交接工作,强制执行活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4、对拒不迁出水木秦淮街区的后街公司采取强制执行:由于经营不善,“水木秦淮”街区的经营方水木秦淮置业公司(以下简称水木秦淮公司)欠缴产权单位——秦淮河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秦淮河公司)经营权转让费六千多万元,而且水木秦淮公司还未经允许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南京后街艺术收藏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后街公司)。为避免损失扩大,秦淮河公司向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秦淮河公司胜诉,其与水木秦淮公司的经营权转让协议被解除,后街公司被判决将其所使用的A、B、C、D街区的部分区域(建筑面积7211.98平方米)的房屋返还给秦淮河公司,并支付占有使用费。一审判决后,水木秦淮公司和后街公司均不服并提起上诉,后经南京市中院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街公司不服判决,迟迟不肯搬走,秦淮河公司向鼓楼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法官多次协调无果后,2013年10月23日上午,鼓楼法院组织执行法官及辅助人员,连同法警共60余人,对后街公司采取强制执行行动。当天上午11时许,强执行动结束,法院强制将后街公司迁出涉案房屋,全面解除其对涉案经营用房及附属设施的控制,并当场交由秦淮河公司负责管理。此次强制执行活动为重新打造水木秦淮街区奠定了基础。
    5、“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2013年4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在全市法院开展“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计划在一年时间内,邀请10万名群众旁听评议庭审,通过一件件具体鲜活的案例审判活动,让群众知道权利义务的边界,了解司法活动的过程,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效增强法治意识。
    6、“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借助互联网技术,以实体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设置为蓝本,将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功能全面延伸到互联网络上,实现诉讼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公民涉及有关诉讼的任何问题都能得到相应服务和解答。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包括“诉前调解”、“诉讼指导”、“网上立案”、“预约法官”、“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网上信访”、“案件查询”、“网上阅卷”等20余项诉讼服务功能模块,当事人通过网络能够随时查阅法律图书、文书样式、查询开庭、执行、司法委托等案件信息,部分栏目还采用了QQ在线方式,实现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实时交流。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的表达诉求和解决纠纷的窗口和渠道,也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载体,更是落实司法公开、创新司法方式、完善司法服务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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