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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立法,您想说点啥?

发布日期: 2026-05-27 15:03 浏览次数:

“公共数据要扩大供给、推动开放,但更重要的是让企业知道哪些能用,怎样合规使用。”

“立法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为创新留足空间。”

5月26日,鼓楼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区人大常委会筹办的第二场“代表与群众面对面”活动如期举行。聚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立法”,来自辖区高校、企业、政府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专家同市、区人大代表围坐一堂,围绕《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法规草案畅所欲言、深入探讨,把基层的真问题、好建议原汁原味地输送到立法一线。

议事会在“2026全国脑机接口科技与产业融合创新大会”开幕式智能仿生手弹奏《茉莉花》的视频中开场。受邀参会的市工信局产业处处长王威就法规草案作了解读。

来自人工智能企业的亚信科技智能体互联网创新中心总经理袁志勇率先发言,“条例整体框架完整、方向清晰,我们深受鼓舞。”结合企业一线实践,他建议,在推动公共数据开放的基础上,同步建立数据“可用性”标准,让数据带着“说明书”开放;着力打通“智能体孤岛”,推动制定智能体互联互通的基础技术规范;探索建立AI投入产出核算标准,让AI价值“算得清楚”;建设“南京市AI可信评测公共服务平台”,将评测结果与政府采购资质挂钩,推动安全治理从合规要求转化为产业竞争力。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深层次依赖高质量、可使用、可流通、可验证的数据”,工信部交通信息融合与系统控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江苏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曹俊说,当前不少AI企业深陷数据使用难题,建议《条例》把“可信数据建设”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解决企业“不知道哪些数据能用、怎样合规使用”等现实问题,同时建立算法备案、模型评测和数据合规的一站式服务机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在参会代表看来,人工智能领域立法恰逢其时、十分必要。市人大代表、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卫华直言,《条例》尽快出台落地,才能更好规范行业发展、护航产业创新。他建议,安全治理要兼顾发展,分领域划分风险等级,高风险领域实行三重准入审核,低风险领域简化流程;设立人工智能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组建市级人工智能伦理审查委员会,对重大公共项目开展事前伦理评审。他还提出,可联动司法系统推进垂类大模型应用,以科技手段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产业创新发展,离不开包容审慎的制度环境。区人工智能攻坚办联合负责人胡逸建议,立法应坚持“包容审慎、鼓励创新”,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干预,为初创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创造宽松发展环境;审核备案流程尽量简化,统一标准或推行异地互认;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以指导整改为主,鼓励企业大胆探索。

“一个项目因为信息不对称、合规不确定、责任不清晰,最后没有成功推进,这就是我们需要正面回应的真问题。”来自基层立法联系点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张昕律师从服务人工智能企业投融资角度出发,提出了制度期待。如细化算力券和数据券的申请条件与使用范围,帮助初创项目跑通验证阶段;完善产业基金容错机制,区分正常商业风险与违规损失,让国资敢投愿投;建立人工智能信息服务平台,打通项目与资本的信息壁垒;深化场景开放与优先采购,让人工智能产品有处可用、有路可销。他还建议,将鼓楼区纳入《条例》人工智能特色区域列举范围,发挥其算力平台、OPC社区和高校协同优势。

“立法既要保护好企业的核心技术,也要用好数据、管好数据,守住科技向善的底线。”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马骏从法律规制的角度,围绕数据安全使用、归属界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本原则进行专业解读。他建议,鼓楼区应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在场景支持、公共平台供给等方面先行探索,构建人工智能立法新高地。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钟连勇在点评中说,南京市人工智能条例立法已进入快车道,将于6月进行一审、10月二审,并持续修改完善。他强调,安全底线、可信数据、伦理审查、风险预警与人工智能审计等制度模块是立法必须覆盖的关键环节。本次议事会收集的意见,不仅将直接用于南京市的立法,还能够为省级和其他设区市的立法提供参考。“民意上来、法意下去,立法的宗旨就是让法律法规从基层实践中汲取鲜活经验,出台后能够真正管用、好用。”

“今天的专题议事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立法意见征集的工作始终在线。”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托各街道人大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观察点等多样化渠道,联动部门、企业等多方力量,持续收集来自一线的意见建议并梳理上报,确保群众的声音始终是立法最鲜活的“源头活水”,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每一次立法实践中更加可感可及、务实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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