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丽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4月28日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王丽(女)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鼓楼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丽(女)辞去鼓楼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