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8日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委员会
改为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