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调整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4-04-28 10:54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28日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委员会

改为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挂牌。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