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张凯,副主任倪一如、林建、滕献忠和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高军玲,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郁健,区政府副区长徐桓峰,区法院院长薛枫,区检察院检察长颜畅,区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区政府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工委负责同志,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街道议政代表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向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危险房屋消险治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危险房屋实施专项治理,为保障人民群众居住安全、提升城市安全韧性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指出,一要充分认识我区危险房屋消险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要进一步加强摸排工作,实现社会面全覆盖。三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深化房屋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四要加强对实践中情况收集和研究,促成从立法执法层面更加重视危房消险治理问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深化校地合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区校地合作由来已久,在双方接续努力下,取得了诸多丰硕成果。会议要求,一要更加重视校地融合发展。二要更新理念,明确“双向奔赴、全域融合”工作思路。三要更新机制,完善“多元并举、联席联动”工作模式。四要创新方式,构建“一体协同、休戚与共”工作格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报告紧扣我区行政检察工作实际,内容全面、成效明显。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要做好行政检察“后半篇文章”,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三要将普法融入行政检察工作全过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近年来,区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取得了显著成效。会议强调,一要在投资项目上统一管理。二要加强投资项目的前期可研和准备工作。三要积极探索研究项目投资后评价问题。 会议审议了部分区人大代表请辞事项,审议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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