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玉春辞去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王玉春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玉春辞去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