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赵志刚等辞去鼓楼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3年11月10日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志刚、薛辉、徐慧、顾国华、张贝莲、曹庆伟辞去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