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史国等辞去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16日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南京市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史国、蒋祎华辞去鼓楼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