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朱赫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12月24日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朱赫因工作需要,请求辞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朱赫辞去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并由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报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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