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 议 意 见 书 (第78号)
区人民政府: 本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每年均选取相关议题开展监督。为客观评价五年来的整治成效,常委会于2020年底成立课题组,以群众满意度为切入点,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调查情况报告,对2016年以来老旧小区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评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民生需求和解决民生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改造了一批立面破旧、年久失修、配套不足、环境脏乱差的小区。经过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些老小区旧貌换新颜,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时认为,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表明,老旧小区整治工作中还存在功能再造不足、重建轻管、施工组织不够完善、整治标准有待整合等问题,同群众的期盼还有距离。为此,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适度前瞻规划,进一步完善整治标准体系 一是科学编制实施规划。学习成都经验,融入街域发展理念,突出功能再造导向,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划,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更新。二是完善细化分类改造标准。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明确改造标准,分类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主动对接市相关部门,将我区的整治规划纳入全市建筑立面整治和片区整治项目,尽可能做到“同一片区同一标准”。三是提高整治方案设计水平。学习北京做法,引入责任规划师机制,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合理高效利用好存量空间,实现老旧小区整治的精细化设计。 二、着眼群众所需,进一步解决突出问题 一是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停车管理。运用智慧停车技术,提高使用效率。同时,解决好小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二是加大基础设施更新力度,健全硬件功能配套。重点解决化粪池漫溢、易淹易涝等突出问题。三是加快拆违加固,创新危旧房治理模式。总结推广虎踞北路4号5栋危房翻建自筹项目成功经验,深入研究危旧房拆改加固的判定标准和评估流程,细化实施方案,把民心工程做好做实。根据南京市《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好有关政策,做好乐业村、城河村试点,打造鼓楼城市有机更新模式重要样板。 三、彰显人文特色,进一步提升整治水平 一是保留年代印迹,凸显历史风貌。充分考虑地域人文属性,对具备条件的小区适当保留立面特色、延续历史记忆,强化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二是整合社会资源,腾挪公共文化空间。参照杭州做法,出台激励政策,充分挖掘利用周边资源,拓展文体休闲设施建设。三是体现人文关怀,做好适老化改造。 在整治中融入智慧化元素,完善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老服务功能品质。 四、精心打磨流程,进一步强化施工组织 一是合理规划工程工期。适当前置工作周期,留足必要的施工工期,避免因赶工期影响整治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二是加强项目统筹管理。统筹工程安排、同步组织实施、做好验收移交,促进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推进。三是加强街道专业力量配备。 确保各街道有专人专责从事老旧小区环境整治工作,房产部门牵头做好人员业务培训。同时,严格对监理公司的考核评价,确保专业监理人员全过程现场监理,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责任。 五、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共建共治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广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协调各方参与、多方联动,健全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果。二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支持的浓厚氛围。三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行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发挥“两站一中心”平台作用,避免简单化运动式思维,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形成工作合力,久久为功。 以上评议意见,请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逐项提出具体措施,于收到审议意见书之日起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反馈报告。 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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