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政〔2022〕24号
区人大常委会:
收到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后,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对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讨论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落实。现将研究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领导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新时代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教育督导条例》和教育督导政策的学习研究,将教育督导相关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计划,重视对教育督导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教育督导的社会影响。
二是健全领导体制。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教育督导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依法治教要求,完善教育督导配套政策和保障制度,持续保持财政投入,将督导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对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条件予以充足保障。
三是完善管理机构。区政府将适时调整教育督导委员组成,完善教育督导委员会领导架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作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区政府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教育督导职能,承担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教育督导工作,积极承担上级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评的自查、迎查等工作。
二、建强队伍,进一步重视督导队伍能力提升
一是配齐配好督学队伍。区政府将按照《教育督导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熟悉教育工作的同志充实进督学队伍,争取按800-1000名专任教师配备1名专职督学的政策要求,配齐专职督学,满足督导工作需要。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不再兼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职务。及时做好兼职督学的调整和充实工作,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督学队伍,保证教育督导队伍有一批恪尽职守、敢于督导、精于督导的督学骨干力量。
二是提升督学专业能力。组织督学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和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提高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认识,强化督学的角色定位等。进一步加强对督学培训,积极组织参加省、市、区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增强对教育督导新标准、新课程改革等内容的学习和研讨等。进一步对标督导工作先进地区,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提升督学专业素养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督导队伍管理。建立健全督学职级、职称晋升机制,努力畅通督学职级、职称晋升渠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督学的实绩考核,建立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量化统计、年度考核等。对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督学,按有关规定予以褒奖,对不能履行督导职责或督导过程中违反纪律规定的督学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优化机制,进一步推进教育督导工作实施
一是优化督政机制,推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针对每年“市对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市级督导考评”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有效破解难题,推动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贯彻履行教育职责。积极对教育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推进区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落实“双减”等工作的开展,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省、市各项教育督导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二是优化督学机制,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重点督导学校依法规范办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五育并举”要求,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管理、文化建设、课程改革、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等方面开展督导,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同时将学校的典型经验及时予以推广。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管理,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坚持定期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专项督导与综合督导相结合、学科督导与全面督导相结合、个人督导与团队督导相结合、常规督导与信息化督导相结合,以多种形式督导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
三是优化评估机制,推进教育质量监测水平提升。根据上级评估监测指标要求,认真做好教育现代化建设、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义务教育学科质量等监测评估工作,同时,加强对监测结果的科学分析和深度运用,对标找差,达到以创促建,以评促改。探索引进教育第三方评估机构,加大社会对教育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四、提升实效,进一步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方法
一是加强督导业务研究。探索对教育督导领域的重大问题开展系统深入研究,促进教育督导的改革和发展。积极开展教育督导课题研究、论文评选、案例遴选等,以研究成果促进督导工作深入开展。选聘一批校园安全、食品卫生、财务管理及社会办学等方面的行业专家,成立区级教育督导专家组,给予学校更多专业化的指导。
二是改进督导方式方法。遵循教育督导规律,统筹教育督导管理,运用综合与专项、明察与暗访等多种方式,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实施“互联网+教育督导”,积极使用江苏省督导信息系统,优化教育督导信息搜集和反馈方式,推进督导信息采集、信息报送、过程管理、交流互动、考核评价的信息化。
三是注重督导结果运用。建立督导反馈公示制度,做好督导报告的发布工作,及时反馈督导结果及存在的问题,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健全整改复查制度,强化问题整改跟踪和督办,建立“回头看”机制,督促问题全面整改。压实督导问责制度,将履行教育职责考评情况作为被考核部门、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完善督导奖惩制度,将上级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学校及相关负责人评优评先、职务晋级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