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2021年9月15日鼓楼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和《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对本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鼓楼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1年12月底前选出。 二、鼓楼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2年1月底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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