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2月20日 地点:9楼会议室 出席:陆 敏 张晓燕 林 建 李 艳 列席:张 凯 王 红 李向红 肖朝晖 潘永吉 唐 坚 黄 迎 吴惠锋 张 珂 李国栋 杨 宸 张顺富 刘国青 吴玉萍 陈福泉 李文玲 尤习明 龚雪奎 孔 薇 主持:陆 敏 记录:童永安 一、会议听取了相关部门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情况说明,同意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提请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讨论了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建议方案。会议决定,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月23日下午召开,会期半天。建议会议议程:(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区法院2名副院长履职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4)审议部分区人大代表请辞事项;(5)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三、会议听取了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各项议题准备情况的汇报,原则同意将相关报告和草案提交会议审议。 四、会议讨论通过了个别代表调整编团(组)事项。 五、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委会会议个别议题调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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