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主要有两种,一是法律监督,就是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对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一府两院”作出的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所进行的监督;二是工作监督,就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在工作中是否正确实施法律和依法行使职权,是否正确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正确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