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作出暂时停止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形规定?

发布日期: 2015-03-04 10:50 浏览次数: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自己选出的代表,负有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责任,有着崇高的政治地位。与此同时,他们也必须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受到原选区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同时也要受到法律的监督。如果他们因受刑事责任牵连,就要依法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因为:
    (1)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不允许犯有罪行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人来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否则就会玷污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或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形象。
    (2)对于受到刑事责任牵连,已被判处有罪但因未被剥夺政治权利而仍具有代表资格的人大代表,或虽然还不能确定有罪,但其人身自由已受到限制的人大代表,因事实上已难以正常执行代表职务。为此,代表法对处于这样情况下的人大代表作出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规定。这样将有助于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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