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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询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为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组成的国家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实施监督提供了一种有力的形式。人大代表既要严肃、认真地行使好这一权利,加强对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监督,也要注意不宜把工作中的一般失误,或工作上的一般问题以质询案形式提出,更不能因为对情况不甚清楚,就以质询案形式要求有关方面来说明情况、回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