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新华日报 2014年9月10日 第5版
——南京市原下关区人大常委会部分主任访谈录
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3月,南京市原鼓楼、下关两区撤销,成立新鼓楼区。4月29日,新鼓楼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并召开一次会议,至此,南京市下关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使命自然终止。
原下关区从1954年的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到2013年的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曾举行过52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它的履职历程是我国地方人大工作的一个缩影。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之际,笔者分别拜访几位亲身经历地方人大发展历程的区人大常委会老领导,对下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一一回顾,以铭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这60年里取得的辉煌成就。
笔者:请您谈谈您所了解的原下关区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之初至第九届人大之间的发展历程。
陈喆(原下关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90岁):新中国成立后,原下关区人大大体经历了5个阶段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为过渡时期,从1951年至1954年。1951年4月,原下关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至1953年9月,共召开5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这期间新中国正处于建国初期,会议主要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镇压反革命、巩固发展抗美援朝、开始“三反”运动、搞好生产和卫生,以及贯彻婚姻法等工作。
第二阶段为初创和曲折发展时期,从1954年至1966年。1954年,第一部宪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原下关区于当年6月召开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区人大进入初步创立阶段。至1965年11月,共召开16次代表大会。1957年“反右”后,民主集中制遭受破坏,人大工作难以开展、徒有虚名。
第三阶段为遭受严重破坏时期,从1966年至1976年。“文革”开始后,原下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断,期间被“东方红区革命委员会”取代,只召开过一次东方红区革命委员会(扩大)会议。
第四阶段为拨乱反正时期,从1976年至1978年。期间虽没有召开过人民代表大会,但为全面恢复人大制度奠定了思想、政治和组织基础。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纠正错误、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得到恢复和发展,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1980年9月原下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我被选举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每年召开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步入正轨。
笔者:为贯彻落实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建设的决定》,原下关区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12月在全区6个街道设立人大街道工委,以此为标志,真正发挥了人大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和指导作用,其间,街道人大工作经历了怎样的探索和实践?
刘正彬(原下关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66岁):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街道在城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活动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街道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很长时期没有设置人大工作机构,导致人大职能在基层出现“断层”。我区街道人大工作,在长期的摸索中,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
第一,从1980年至1996年。1980年9月区人大常委会设立,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常委会按街道和系统建立10个代表大组,以组为单位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开始有了街道人大工作。当时主要依靠街道党组织临时安排人员参与选举、参加人代会、视察等重大活动,没有法定权力和义务。
第二,1996年至1999年。1996年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加强代表工作;1998年,受山西太原小店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国首建“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启发,尝试在街道设立联络员制度。由党政办主任负责街道代表组的联络工作,并指定1名党群干事负责具体工作。1999年,区人大常委会又对联络员工作职责、范围、要求进行了梳理和统一,街道人大工作初具雏型。
第三,1999年至2004年。2000年,第一间“人大工作室”在小市街道设立。经过几年的努力,至2003年,全区6个街道全部设立“人大工作室”,全面建立了街道人大工作的阵地。
第四,2004年至今。以2004年12月人大街道工委成立为标志,原下关区街道人大工作走向了专职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正常轨道。
为保证人大工作顺利进入街道并确保正常运转,我们逐步健全了“三保障、四平台、五任务”等工作机制。首先,是健全机构、人员、经费和制度规范、业务培训等三项保障机制;其次,构建向主任会议报告工作、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参与调研审议、轮流承办工委联席会和走访接待代表等四个履职平台;同时,明确了组织代表活动、协助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密切联系群众、基层选举群众自治和法制宣传教育等5项主要工作。
访谈执笔:唐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