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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对有关单位进行视察,这是地方人大工作创造出的发挥代表作用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代表法的规定。持证视察的好处是可以了解到比较真实的情况。持证视察的特点:一是个别进行,二是就地进行。根据代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的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的人大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在实际工作中,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或有关工作机构,可以按照代表要求,帮助联系安排持证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