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南京人大网
我市将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国土部门将在明年4月前制定公共停车场土地开发使用新规,新规将明确,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可以享受出让金优惠。
记者了解到,“再干200天”专项行动中,有一项重点整治工作就是停车管理。提出要各区制定和落实停车场建设计划,加快建设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前100天完成2014年地铁3号线南京南站等27处公共停车泊位建设;后100天启动人民中学地下停车库等26处停车泊位建设。
如何保障这些停车泊位顺利建设?市国土资源局正在加紧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据透露,对于政府或国有公司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以及利用城市交通、绿地、人防等配建停车场,在办理立项、规划等审批手续后,将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对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地下一层地下停车场土地出让金采用优惠标准,地下二层及以下不收取土地出让金。关于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土地出让金的优惠细则,将在明年4月前出台的新规中明确。
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享受优惠,会不会吸引很多社会资金建设停车场,然后将停车位出售或出租给单位和个人以谋取利益?对于这个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已经作了考虑,“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明确约定停车场建好后必须对社会开放,不得分割销售或者出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说,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存在,将严格查处。(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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